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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6/8/23 13:36:55  作者:his2000.com  来源:his2000.com  查看:0  评论:0
内容摘要:开展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快落实我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任务,提高我市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平,推进全市人口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关于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总体要求,坚持业...

开展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

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落实我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任务,提高我市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平,推进全市人口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关于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总体要求,坚持业务、管理、信息化深入融合共同发展工作理念,遵循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理清实现我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目标的基本路径,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全面加强医院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医院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为实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中长期目标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建立健全主要包括医院信息化功能规范、标准数据集和技术接口标准在内的医院信息化标准体系;加强工作任务推动和保障措施落实,全面提升全市医院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逐步整合电子病历等各类医疗信息数据,实现电子病历与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有效融合。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信息化标准体系

落实《天津市医院信息化建设功能规范(2016年版)》要求,逐步健全和规范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信息化功能建设;研究制定疾病分类、药品分类、收费项目等数据集标准,解决医疗机构间异构数据整合问题,逐步实现数据共享;根据人口健康信息项目建设要求,规范技术接口标准,形成全市医院信息化标准体系。

(二)推动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信息化建设

根据天津市医院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内容,细化医院信息化建设要求及评估指标,强化评审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全面推动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数据信息标准统一、互联互通。

(三)加强全市医院信息化工作体系建设

加强全市医院信息化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组织机构,明确机构和部门职责,完善和规范各项信息化管理制度。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专项技术培训、规范标准解读、业务交流、岗位练兵等活动,全面提升医院信息化专业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进度安排

(一)标准制定安排

20164月底,完成《天津市医院信息化建设功能规范(2016年版)》编制工作;

2016年年底,完成全市统一的疾病分类、药品分类、收费项目分类数据集标准编制工作;

按照人口健康信息化项目开展情况,完成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各类技术接口标准工作。

(二)工作推进安排

1.情况摸底(20167月至8月)。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对照《天津市医院信息化建设功能规范(2016年版)》(附件3)、《天津市医院信息化建设功能规范测评标准》(附件4)、《天津市医院信息化建设功能规范考核测评细则》(附件5),对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现状进行梳理、自评,于8月底前将自评结果及整改计划报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化管理处。

2.全面建设(20169月至20186月)。各医院对照功能规范、测评标准和评分细则,按照查漏补缺分步实施原则,建立健全功能规范建设内容,落实功能规范建设要求,不断提升和巩固本单位信息化水平。至20178月底,二级医院实现主要功能必选项的80%,测评达到300分以上,三级医院实现主要功能必选项的70%,测评达到400分以上;至20186月底,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部100%实现主要功能必选项,同时,二级医院测评达到700分以上,三级医院测评达到900分以上。

3.终期验收(20187月至2018年底)。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对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信息化情况进行终期验收,并通报结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是市卫生计生委推动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为加强工作领导,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工作和网络安全领导小组(附件2),各医院要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信息化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领导和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请各医院将本单位领导小组组成、责任分工,于7月底前报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化管理处。

(二)加强工作考核

市卫生计生委根据《天津市医院信息化建设功能规范(2016年版)》、《天津市医院信息化建设功能规范测评标准》、《天津市医院信息化建设功能规范考核测评细则》的要求,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对各医院信息化建设情况和效果的测评和检查通报工作。当年考核测评结果纳入当年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考核。

(三)加强信息安全

各医院要按照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原则,加强本单位信息安全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制度,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强化容灾备份,确保信息安全和系统运行安全。完善涉及居民隐私的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实现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同步发展。

(四)加强经费保障

各医院要按计划安排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专项经费,优先保障功能规范和信息安全建设经费,确保对自评、测评中发现的功能缺陷和信息安全隐患及时有效进行建设完善。要安排好信息化建设日常性经费,为系统功能和信息安全运行维护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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