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企事业医院: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我市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中的专业特长和优势,为我市区域人口健康平台建设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专家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杜洪印(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成员:梁 晨(天津市胸科医院)
刘 军(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成秉来(南开区卫生局)
李 军(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
王兴林(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左 琳(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杨 旭(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郝尚永(天津市肿瘤医院)
志 翔(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冯凌燕(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王德征(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冯淑慧(宁河县卫生局)
杨际林(天津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
陈 强(天津市人口信息和发展研究中心)
请全市各区、县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获聘专家所在单位对各位专家的工作予以大力支持。
附件: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专家工作组工作制度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
建设专家工作组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我市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中的专业优势,更好地推进我市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专家工作组(以下简称“专家工作组”)。
为了明确专家工作组成员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专家工作组在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工作内容共分为网络、平台、需求、惠民4个小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专家工作组的有关工作及活动,并根据工作需要对小组成员等组织架构逐步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三条 本章程所称的专家工作组成员,是由各区县卫生局、各大医疗机构推荐,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并下发聘书的有关专家。聘期三年,期满可以续期。
第四条 专家工作组的工作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完善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网络架构,整合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信息三大数据库,梳理各方需求,研发惠民应用系统。
第五条 专家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依托现有卫生计生专网资源,根据建设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总要求,完善我市卫生计生网络架构,并提出具体建设方案。
(二)整合已建成的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信息三大数据库,提出对三大数据库融合的具体方案和全市数据标准集。
(三)梳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业务处室、各区县卫生局、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需求,提出全市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完成目标、具体进度安排等内容。
(四)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相关调研工作,并完成相关调研资料的收集、汇总。
(五)按照全市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方案,指导全市各区县、各级医疗机构完成信息化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
(六)参与对各级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情况考核指标的制定,并参照指标进行督导考核。
(七)完成领导小组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专家工作组成员承担的义务包括:
(一)按时参加每半月召开一次的信息化工作例会。如遇特殊情况,还须按时参加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安排的其他信息化工作会议。会议可采取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网络会议等多种形式召开。
(二)按照专家工作组统一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并认真学习相关知识、技能。
(三)按照调研内容与日常安排,准时参加相关工作,承担分配的相关工作。客观反映工作中发现的经验和问题,对所提出的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
(四)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有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 专家工作组全体成员须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服从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全程参加各项工作,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二)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收受相关单位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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