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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天津市第二儿童医院PACS项目

时间:2015/1/5 20:57:54  作者:his2000.com  来源:his2000.com  查看:0  评论:0
内容摘要: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本项目就天津市卫生经济学会(第二儿童医院)医学影像归档和通讯软件系统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一、项目内容医学影像归档和通...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市卫生经济学会(第二儿童医院)医学影像归档和通讯软件系统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医学影像归档和通讯软件系统(PACS)1套(品目编号:A020108)。预算5000000元。

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在投标人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后上网公示,并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二、实质性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所投PACS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二)若投标人是所投PACS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不是所投PACS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所投PACS产品生产厂家实施能力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与本项目规模及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实施经历,并附文字说明,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一)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二)验收报告复印件。

(三)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第(二)、(三)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四、技术要求

(一)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

(二)按照项目需求书中的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的名称、品牌、生产厂家、产地、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其在技术、安全、性能、管理、厂家标准、使用年限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情况提供详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投标产品须保证市场成熟度高,质量稳定性好,不接受针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专供、特配产品参与投标,投标人所投及交付产品中的软件应为正版软件,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须于开标当日提供所投产品的方案讲解和现场演示,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未按要求提供演示或者演示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离的为无效投标。演示内容应包括:

1. 技术条款中,PACS三维后处理软件7.2-7.15项内容的演示。

2. 技术条款中,MPR-MIP模块8.3-8.9项内容的演示。

3. 技术条款中,三维容积重建模块9.3-9.7项内容的演示。

4. 技术条款中,影像融合分析模块10.2-10.7项内容的演示。

5. 技术条款中,PACS常规血管分析处理软件11.2-11.7项内容的演示。

6. 原厂移动影像浏览软件中,直接调取患者各类影像数据(如放射、超声、内镜、病理等)及报告;患者前后两次检查的同步对比功能;3D影像浏览、操作的现场演示。

六、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系统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3. 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服务要求

1. 所有投标软件提供一年原厂质保,7×24技术支持服务,4小时响应。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原厂质保期满后,投标软件的年维护费用不高于本次实际成交价格10%

2. 中标商负责软件安装、调试、系统联调、相关协调管理等工作。

3. 中标商在保修期内负责提供免费的应用软件客户化修改。

4. 中标商现场对使用人员免费提供设备使用和系统维护所需要的技术培训。

5. 中标商在保修期内提供应用软件的免费升级。

6. 验收合格后1年内宕机次数少于2次,宕机恢复时间:≤1小时。

7.中标商或中标厂家承诺免费将用户10年内符合DICOM标准的患者数据资料导入本次中标PACS系统中存档。

(三)交货要求

1. 交货期:

货到: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安装完成: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等。

4. 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投标人就所投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

(四)付款方式

签定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30%,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所有设备使用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5%,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5%的货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但不排除同一包中分项中标的可能。

2. 本项目参照《关于加强我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0818号组织验收。

七、招投标程序

(一)参加人员及要求

1.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书的原件,该代理人在委托书上应标明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须保留至本项目评标或合同履行结束。

2.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3. 按照津财采〔200925号《关于加强我市政府采购当事人在评审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可以申请进入评审现场观摩。申请参加现场观摩的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前一日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首页“阳光采购”栏目“事中监督”中“现场监督报名”处报名,观摩人员伙食费自理。

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为保证评标结果的准确和符合性,会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复核过程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的监督。复核过程中,所有投标文件不排除被其他供应商查阅的可能性。

(二)网上应答

1. 投标人阅读招标公告后,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登录网站首页的“我要投标”栏目,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登录后下载“招标项目要求”,并按要求进行应答(投标人进行网上应答前需完成资质备案)。

2. 投标人须保证在网上填报的商品项与所购买招标文件的包号一致,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包号为准。

3. 投标人电子应答内容应真实、准确、详细,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三)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四)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须携带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到本中心接受审查(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五)报价

1. 投标产品的价格信息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投标人在线填报。

2. 报价完成后需在“应答信息总览”中点击“提交”。

3. 请投标人合理选择网上报价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 投标人承诺接受电子投标报价的方式,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废标、无效投标的风险。

5. 未按规定完成网上应答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解密和开标

1. 20151269:309:45投标人须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在“电子投标”栏目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可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通过互联网进行解密,超过规定时间段没有进行解密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 开标解密后,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 20151269:4512:00对开标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八、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供应商的产生办法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评委对该投标人的打分,对各评委每一因素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二)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三)如果几个投标人所投整包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时,在服务承诺符合招标文件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入围评标阶段。

(四)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商务因素(38分)

1. 所投PACS产品生产厂家实施能力,按照标书2-1页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分)

1个案例1分,最多3

2. 价格(30分)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3. 投标人在国内设有专业的PACS研发中心,提供研发中心地址、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材料(1分)。

满足:1分;不满足:0

4.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拥有所投PACS产品的全部源代码和持续的本地研发实力,能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的二次开发工作,提供研发人员的姓名、学历、职位等(1分)。

满足:1分;不满足:0

5. 所投PACS厂商参与Dicom标准、HL7标准、HIPPA标准、IHE标准的制定,提供相关证明(2分)。

一个0.5分,最高2

6. 厂商须书面承诺具备针对国内医院订制开发的PACSRIS产品的软件源代码和自主知识产权,提供承诺书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中著作权人名称需与投标原厂商名称一致(1分)。

满足:1分;不满足:0

第二部分  本地化服务(3分)

1)投标人是在天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企业:3

2)投标人在天津设有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或与本项目服务相关的投资公司(投资比例须超过50%,提供户卡或验资报告),并在天津市依法纳税满一年的(提供纳税发票复印件):2

3)投标人在本市具有常驻机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1

第三部分  技术因素(59分)

1. 技术参数、配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9分)

1)无负偏离:29

2)非*号指标有1项负偏离:27

3)非*号指标有2项负偏离:25

4)非*号指标有3项负偏离:23

5)非*号指标有4项负偏离:21

6)非*号指标有5项负偏离:19

7)非*号指标有6项及以上负偏离:0

2. 软件技术支持材料(6分)

技术支持材料齐全度高:6分;

技术支持材料比较齐全:4

技术支持材料齐全性一般:2

未提供技术支持材料:0分。

注:技术支持材料包括具备法律效力的彩页、官网数据等。

3. 软件产品的安全性,从产品的技术标准、架构设计、安全测试进行评价(6分)

软件产品的安全性高:6

软件产品的安全性较高:4

软件产品的安全性一般:2

软件产品的安全性差:0

4. 软件产品的扩展能力,从是否全面分析了可维护性及扩展性需求,并能结合用户基础设施现状,提出针对性可升级性及扩展性建议进行评价(6分)

软件可升级能力好:6

软件可升级能力较好:4

软件可升级能力一般:2

其它:0分。

5. 软件产品易用、易维护(6分)

软件产品易用、易维护性好:6

软件产品易用、易维护性较好:4

软件产品易用、易维护性一般:2

软件产品易用、易维护性差:0

6. 讲解和演示情况(6分)

讲解和演示情况好:6

讲解和演示情况较好:4

讲解和演示情况一般:2

讲解和演示情况差:0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质量减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5

1. 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 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目录顺序和格式制作的。

4. 投标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5. 投标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与网上电子应答内容不一致的。

6. 投标样品与投标文件表述不符的。

7.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8.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或技术点对点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

9. 投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10. 投标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开标一览表与开标分项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点对点应答表与技术资料内容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的。

11.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的。

第五部分  其他

(一)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11]11号)的规定,对于一级不诚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总分值5%的减分,二级不诚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总分值7%的减分,三级不诚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总分值10%的减分。

(二)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1. 围标或陪标的。

2. 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 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九、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长令第18)43条规定,如公开招标方式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的,评定成交的方法如下

(一)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方法。

(二)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谈判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不进入价格谈判阶段。

(三)如果几个投标人所投整包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时,在服务承诺符合招标文件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入围评标阶段。

(四)谈判分为两个阶段

1. 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产品性能、服务承诺、企业实力、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价格谈判。经谈判小组认定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进入第二阶段价格谈判。

2. 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价格谈判。

(五)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注:最低报价是指最低评标价)。

(六)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11]11号)的规定,对于一级不诚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报价5%的加价,二级不诚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报价7%的加价,三级不诚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报价10%的加价。

(七)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1. 围标或陪标的。

2. 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 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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